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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关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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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持续在校开展科研实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须22日前关闭,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学生离校前,须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自查,对实验室内各项危险源做好妥善安排。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要求入库储存;危险废弃物必须收集转运至学校危废库,禁止留存于实验室内;各类压力容器(含气瓶)应做好检修与固定,并关闭阀门;其余危险源做好相应防范工作,保障实验室内部安全。

2.实验室关闭前,原则上应进行一次大清扫,预防食物残留导致的霉变等情况发生。

3.实验室关闭前,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关闭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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