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新入职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若干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新入职教师导师制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9人以上新入职教师导师制考核领导小组并确定组长,对新入职教师的助教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包含学院领导及有关人员、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校督导组选派人员等。
二、考核对象
2022-2023年度新入职教师(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形式
每位新入职教师需提交一份课程大纲,一份与现场教学展示一致的教学设计(教案),进行10分钟“说课”,20分钟的“现场教学展示”(试讲),10分钟回答评委的问题。
四、考核内容
1.教学设计(教案)的要求
教学设计完整,课程教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体现立德树人根本目标,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全面准确的理解,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特点设计教学组织方式,教学工具和多种媒体的运用有具体设计,能有效体现教学意图(如视频、ppt、板书、……等)。
2.“说课”要求
课程概述清晰;教学设计完整,有体现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恰当;课程考评适合课程特点,能反映学生学习成效;教学资源丰富,能够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开展教学活动。
3.现场教学的要求
课程应为培养对象拟讲授课程。要求教学内容丰富充实,知识讲解逻辑严密,重点讲解突出,难点讲解透彻,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方法运用灵活恰当,熟练、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板书与多媒体有机配合,能有效辅助教学内容讲解和学生理解;教态仪表自然得体,着装庄重得体,精神饱满,普通话授课,语言清晰流畅,语速节奏恰当。
五、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并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六、其他
1.请参加考核人员准时参加,独立完成考核,不得由他人替代考核。
2.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观摩。
3.考核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将《新入职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表》纸质版(盖章签字)附件2于2024年1月12日下班前交到南湖校区主楼办公楼六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621室,电子版发到邮箱705481055@qq.com。
联系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科林岚峰
电话:85716698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