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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4年“五一”和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严明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与工作有关人员安排的宴请和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酒后驾车等。

三、严肃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将重点关注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违纪行为,通过督促提醒、明察暗访、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深化纠治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带头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从严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确保廉洁过节。

举报电话:13578867662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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